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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发布时间:2020-10-29
对于医院无欠费的受助者,市慈善会将直接把资助金发放给其本人。医院尚欠费的受助者,市慈善会直接将资助金打进医院账户。
受助者须自公布受助名单之日起,一个月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(代领的需同时提供受助者和代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)前往市慈善会领取资助金,医院欠费的还须提供医院的账号,逾期不领者,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名额。
在申请过程中或在审批通过之后尚未发放资助金时病故的受助者,慈善会将取消其资助名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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